桂林勤廉榜样拟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桂林勤廉榜样选树宣传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纪办通〔2021〕1号)精神,经研究,推荐张举武等3名同志为“桂林勤廉榜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22日至1月28日。
如对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2021年1月2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荔浦市纪委。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地址: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72号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546600,联系电话:0773-7212211(传真)。
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受法律保护。
附:桂林勤廉榜样拟推荐对象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1 | 张举武 | 男 | 汉族 | 中共党员 | 荔浦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
2 | 凤逸洲 | 男 | 瑶族 | 中共党员 | 荔浦市荔浦中学教师 |
3 | 郑义山 | 男 | 壮族 | 中共党员 | 荔浦市司法局新坪司法所负责人 |
中共荔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