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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通报3起公职人员和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作者:李晓敏
来源:荔浦市审理室
摘要:荔浦市通报3起公职人员和党员酒驾典型案例

1.荔浦市人民医院工作人员伍世生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1月27日晚,伍世生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行至国道321线480公里处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8月,伍世生受到记过处分。

2.荔浦市自来水公司党员罗国联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2月8日凌晨,罗国联饮酒后驾驶小轿车行至荔浦市荔城镇中园桥南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9月,罗国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荔浦市荔城镇退休党员韦为华酒后驾车问题。2021年4月6日晚,韦为华酒后驾驶小轿车行至荔浦市荔城镇中园桥时,被执勤交警拦停检查,经检测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处罚。2021年9月,韦为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荔浦市纪委监委)

 

编辑:邹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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