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浦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截至目前,二届荔浦市委第一轮巡察的3个巡察组完成对6个市直单位的巡察进驻工作。
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巡察进驻动员会。会前,荔浦市委各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荔浦市委各巡察组组长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巡视工作提出要求。
市委各巡察组组长指出,巡察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对被巡察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全面“政治体检”。荔浦市委巡察组将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和荔浦市委工作安排,紧扣“三个聚焦”(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求开展巡察监督。荔浦市委巡察组将忠诚履行职责,客观如实地向荔浦市委汇报巡察情况,并及时向被巡察单位反馈。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领导强调,巡视巡察是我们党进行自我革命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被巡察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准确把握各项要求,在自觉接受监督的过程中,不断加强和改进各方面工作;要落实政治责任,把接受巡察作为对自身党性原则的一次检验、作为解决自身突出问题的一次契机,积极支持和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
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表示,此次巡察工作是市委对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一次实地考察和对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把巡察作为管党治党和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共同完成好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的各项巡察任务。
据悉,二届荔浦市委第一轮巡察将持续2个月,期间每个巡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意见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次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反映,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编辑:邹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