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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故事丨我的丈夫在哪里

作者:何翠英 邓海丽 刘斌杨
来源:荔浦市纪委信访室 预防宣教室
摘要:协调联动日结群众急难愁盼

   “今天派出所已经帮我纠正好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然事情办不了,我也回不去,就麻烦了。”电话里的声音充满了喜悦。

  11月9日下午一到办公室,我就赶紧拨通了信访人冯女士的电话,听到她满意的回答后,长舒了一口气。

       事情就发生在前一天——11月8日。

       和往常一样,我刚打开信访室的门,就看到有一个焦急的身影走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的。

       “您别急,缓一缓再说。”我端了一杯水给她,并让她先坐下平缓一下。

       “我请假回来办房产证的,马上就要截止了,我着急啊!”

       原来,冯女士在广东务工,听家里人说农村要办房地一体证,便请假回来办证。但是,在办理的时候派出所工作人员要求未婚的她提交由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记录证明。

       工作人员告诉她,户口本上的信息显示她为已婚,她恍然大悟,猜测应该是在当初分户的时候信息登记错误,而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提交材料的截止时间是11月10日,也就是后天。

       实在没有办法的她来到了荔浦市纪委监委信访接待室,把前因后果告诉了我。

       “自己明明未婚,为什么要出具婚姻记录证明,如果说我已婚,那我的丈夫在哪里?” 冯女士气愤地说。

       听完了冯女士的陈述,我觉得这是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事项,但是群众的事无小事,我没有直接将她一推了之,直接联系了驻民政局纪检监察组韦组长一起过来接访。韦组长在了解反映的问题之后,与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进行了沟通。

       “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2015年8月民政部就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民函〔2015〕266号规定。

  根据这个规定,民政局便出具不了证明,可派出所又要求出具证明,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眼看也要截止了。

       “这个问题怎么解决?”

       经过讨论,我们联系了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黄组长,希望派出所在符合政策规定的情况下帮助冯女士修改户口信息,让其既能顺利办结不动产登记证又能早日返程务工。

       最终,派出所通过调查了解、冯女士本人书写承诺书的方式修改户口信息,冯女士“突如其来的丈夫”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在事情的办理过程中,我深刻意识到信访举报部门作为联系群众的第一道桥梁,是搜集社情民意的主渠道之一。如何坚守人民情怀?我想就是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时刻把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把群众的小事当作大事办,不断化解群众遇到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编辑:邹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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