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桂林市委员会关于推进新时代清廉桂林建设为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提供坚强保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和人员结构特点,通过教育引廉、制度促廉、文化兴廉等举措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清廉机关”建设。
教育引廉,筑牢检察清廉防线。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各党支部、党小组以“三会一课”“周五党日+”、政治生日等形式积极开展学习交流,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组织(参与)廉政教育5次,“以身边案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强化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督促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上讲台、专题党课等活动11次,与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会商1次。
制度促廉,促进纪律作风持续向好。不断推进“三个规定”及配套制度规定学习教育落实,协助制定《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干警请销假制度》《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分类考评制度》《桂林市检察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压实主体责任。每月督促驻在单位开展纪律作风、工作作风以及办公室内务管理随机检查。同时,加强对重要节假日的管控,在重要节日以短信、微信方式向全体干警发出廉洁提醒信息。持续抓好检察官遴选和员额退出办法的贯彻落实,两级检察院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入额2名,退出员额检察官3名。
文化兴廉,打造风清气正的检察队伍。督促在检察内网、微信公众号开设清廉机关建设专栏,印发《清廉机关建设倡议书》,号召全院干警及家属共筑廉洁防线。充分利用“抓党建•亮品牌”、机关党员“强党性•当先锋”大讲堂活动等党建平台工作,促进检察工作与清廉机关建设深度融合。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窗口部门建设“司法为民”清廉示范窗口,党员干警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检察为民办实事”和“我为基层解难题”等系列实践活动,进一步好发挥检察英模的正向激励和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