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是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又一个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规则,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勇于自我革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坚强决心和意志,体现了党中央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要认真学习,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用结合,知行合一。”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在组务会上强调。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对派驻监督的指导思想、职能定位、工作原则和派驻机构的组织设置、领导体制、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等作出系统规定。全文一经发布,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立即召开组务会专题学习,并对下一步工作重点作出部署安排。
一是要坚守政治定位,履行政治监督使命。《规则》明确提出纪检监察组机关派出机构应当加强政治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根据市纪委监委每季度下发的政治监督重点建议(清单),结合综合监督单位的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列明政治建设清单,并围绕清单督促综合监督单位抓好落实。推动综合监督单位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服务“国之大者”。
二是要聚焦“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规则》明确了派驻机构的四类重点监督对象,派驻纪检监察组要督促综合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与监督机制,同时聚焦重点岗位、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履责尽责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规则》把报告工作作为履职的有力抓手,该发现问题没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是渎职。派驻纪检监察组发现重要问题、重要事项要及时报告,每年提交专题报告。不但要伸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问题,还要经常、及时地向派出机关报告重要情况和问题。
四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要坚持原则,敢于斗争。要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斗争本领。
下一步,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将把对《规则》的学习领会转化为富有成效的执行,认真结合综合监督单位的业务特点和队伍现状,把握重点岗位、重点事项、重点领域,深入开展监督,继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努力实现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