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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监督工作

来源: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督导工作,用纪律保障桂林的绿水青山。

  近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桂林的重要指示精神,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对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两个保护”专项督导工作,用纪律保障桂林的绿水青山。

  “请谈谈作为审判机关,是如何运用司法力量保护漓江生态环境的?”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问道。

  “2021年5月,在七星区人民法院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人民法庭,集中管辖涉漓江风景名胜区内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秩序的刑事案件,统一司法尺度,为漓江提供更好司法保护,成立以来,共受理破坏漓江生态环境刑事案件29件39人。 ”七星法院负责人答到。

  该纪检监察组2次到中级法院行政庭,先后4次下沉七星法院、灌阳法院、平乐法院、临桂法院督导调研,督促法院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助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2018年以来,两级法院共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090件,审结1052件,行政案件883件,审结812件,民事案件21件,审结19件。

  纪检组组长参加联席会议6次,督促聚焦环境联合治理、深度司法协作。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桂林市人民检察院、桂林市公安局、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关于漓江风景名胜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办理指引(试行)》,为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提供指导。进一步深化“检察+审判+行政”的生态保护合力。加强水污染防治类、生态保护类案件的办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与资源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作用,在强化漓江保护协作方面,建立健全了协助办案、线索双向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宣传等9个机制。积极发送司法建议,督促有关单位依法行政,及时高效履行环保职责。

  督促加强宣传工作,提升社会公众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通过巡回审判、主题宣传等形式,宣传破坏生态环境的危害性,告知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让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通过开展现场直播方式审理一起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得到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制作悬挂宣传横幅、现场宣讲、发放环保购物袋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制作3部微电影。

  同时,该纪检监察组针对发现的3个问题,发出整改函1份。“我们会加强监督,督导法院运用司法力量保护桂林青山绿水,当好二郎神。”驻市中级法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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