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清廉之窗 > 派驻监督 > 正文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建设工程项目廉政提醒制度助推单位工程项目廉政建设

来源: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本组人员和驻在单位干部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闯关”思想,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守住纪律底线。

  近日,桂林市检察院机关纪委研究制定《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建设工程项目廉政提醒制度》并由院党组讨论通过,明确了机关纪委对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单位主要领导或驻院纪检组组长负责对建设工程项目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的工作分工,以廉政提醒强化院党组和机关纪委对本院建设工程项目监督。

  截至目前,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贻勇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6次,签订廉政责任状6份,对严禁干部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进行着重说明;机关纪委书记曾秀维对本单位的检察技术科、检务保障科负责人、相关项目负责人谈话5次,签订廉政责任状2份,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工作规定,坚守底线,不碰红线、严格做到廉洁自律等事项进行着重说明。强化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的廉政意识,督促其加强对项目实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预防职务犯罪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发生,推进本院清廉机关常态化建设。

  《制度》试行以来,已有投资共约350万元的3个工程项目接受廉政监督检查,3个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均接受廉政提醒谈话并签订廉政责任状。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重点聚焦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监督制约,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提升治理能力。督促驻在单位在自查自纠与全面摸排突出“实”,本组在监督执纪问责上突出“严”,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统筹兼顾,为驻在单位廉洁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教育本组人员和驻在单位干部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闯关”思想,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守住纪律底线。充分认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专项治理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履职尽责,强化使命担当,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力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3月以来,桂林市检察院共开展警示教育6次。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派员参加市检察院警示教育6次,列席2次市检察院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讨论事项(室外停车场建设、改造案管接待大厅和一楼办案区)。

市委直属机关工委调研组到阳朔县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工作调研
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桂林市检察院举行庆“七一”系列活动
清廉桂林
点击进入清廉桂林主站
清廉桂林 微信
清廉桂林 官方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