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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桂林市检察院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清廉机关建设行稳致远

来源: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摘要:通过有力整治顽瘴痼疾,刹住歪风邪气,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了该院清廉机关建设行稳致远。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动真碰硬,把完善制度体系作为治本之策,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着力解决“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问题。2023年,全市检察系统有55个集体、122名个人获自治区以上表彰,4件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33件案件获评全区“典型案例”或“精品”“优秀”案件,9项工作在全区作经验发言。违纪违法被处分1人,与2022年相比下降90.91%。通过有力整治顽瘴痼疾,刹住歪风邪气,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了该院清廉机关建设行稳致远。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清廉机关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派驻纪检组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开门搞创建,使创建“清廉机关”的过程成为提升机关党建质量、破解发展难题、推动事业发展的过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党委和上级院党组请示报告检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39次。1件案例获评全国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优秀案例,《传承山水,绣美漓江》品牌获全国优秀文化品牌,5个党建品牌在全市政法系统获表彰。通过“一把手工程”,建立责任落实、督促检查、典型激励、考核问责、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打造上下联动、横向配合、多方参与、齐抓共管、全面覆盖的工作体系。

  加强制度规范化。着力在关键环节上建章立制,对各项规章制度进行分类、更新、补充、修订,编纂印制了18万字《工作制度汇编》,共收录决策类、执行类、监督类等在内的66个规章制度。如,针对工程项目廉政建设,制定《建设工程项目廉政提醒制度(试行)》,对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分管领导进行廉政提醒,成立基建工作领导小组,规范内部权力运行、预防职务犯罪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发生。目前,已有3个工程项目接受廉政监督检查,13个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接受廉政提醒谈话并签订建设工程项目廉政责任书。

  突出检察特色。从“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等方面制定检察工作相关制度,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规范、精简、提速”。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对立案监督、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等各个环节划分廉政风险等级,提出相应防范措施;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度4项,开展检察办案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督查,下发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通知3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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