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龙胜县委换届以来,龙胜县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桂林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监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深化政治监督,全面完成巡察全覆盖,有效发挥巡察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聚焦职责使命深化政治巡察,推动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深化对巡察工作十六字方针和政治巡察内涵的理解把握,紧扣“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化开展巡察监督,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了残疾人精准康复支持性服务项目未落实、乡镇广播电视系统违规收费、惠民项目验收走过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有力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7年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作为三大攻坚战之一进行全面部署,龙胜作为“十三五”国家级贫困县,立即将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作为巡察重点内容,助力解决脱贫攻坚领域突出问题,2017年以来共发现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836个,移交扶贫领域线索32条,立案52件,有效促进党中央大政方针一贯到底。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巡察工作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县委坚持把巡察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有力举措,切实提高抓巡察工作的政治意识、政治担当。突出县委主体责任,推进巡察工作。成立由县委书记担任组长,县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为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部署推进。科学制定了《中共龙胜县委员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2017-2021)》《中共龙胜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十四届县委换届以来,共召开县委常委会13次、书记专题会4次,传达上级要求、听取巡察汇报、研究巡察工作。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逐一点评,态度坚决、要求明确、措施具体。2次到县委巡察机构调研,32次对巡察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多次在全县性会议上引述巡察发现的典型案例,警示全县党员干部,为全县巡察工作深入开展的提供了坚强保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组织实施责任,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参加进驻动员、巡中指导、情况反馈等机制,组织领导力度不断加大。选优配强巡察队伍,夯实工作基础。设立县委巡察办并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规格为正科级,核定行政编制3个。2018年5月组建3个固定巡察组,巡察组人员实行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每组配备人员4名,共12名。各巡察组设组长1名(正科长级),副组长1名(副科长级),巡察专员1名(副科长级),工作员1名。目前专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6名已配备到位。
创新组织方式方法,全面完成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章要求,每一轮不断深化、细化、实化巡察重点内容。从紧扣“六项纪律”“三大问题”,到“六围绕一加强”,再到“五个持续”“三个聚焦”开展政治巡察,定位逐步精确,工作逐步深入。针对不同领域、对象、任务,创新组织方式方法,配合全县各个时期重点工作,努力克服实际困难,做到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2017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九轮巡察工作,通过启动“回避式”交叉巡察和常规巡察相结合的方式,完成对全县62个县直单位、10个乡镇、4个县属企业的巡察,采用“巡乡带村”和直巡方式对124个行政村(社区)进行巡察,全面完成十四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共发现问题1775个,反馈问题1736个,移交问题线索127条,转立案9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6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60余万元。坚持实事求是,从第六轮巡察工作开始,全面推行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制度,做到写入报告问题都有充分事实支撑和定性依据,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有理有据、有迹可循,巡察监督经得起时间考验和群众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