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桂林市七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七星区监察委员会对七星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石建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石建辉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
石建辉作为中共党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党规党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石建辉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专业技术十一级),收缴石建辉违纪所得。
日前,中共桂林市七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七星区监察委员会对七星区教育局工作人员石建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石建辉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
石建辉作为中共党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党规党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八十八条第一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石建辉同志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专业技术十一级),收缴石建辉违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