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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三抓好”规范案件查办监督管理

作者:黄松
来源:阳朔县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以来,阳朔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案件监督管理五项基本职责,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以督办机制促进案件线索处置。

  今年以来,阳朔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案件监督管理五项基本职责,强化审查调查安全工作,以督办机制促进案件线索处置。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173件,立案74件,结案4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8人。

  抓制度保障执行,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始终坚持将审查安全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狠抓制度执行和责任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制度,相继制定和完善了《阳朔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走读式”谈话管理办法》《阳朔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相关工作程序规定》等10余项规章制度,探索规范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程序,建立和完善审查调查谈话报批、审查调查措施运用审批、办案场所安全管理、谈话人员安全交接等安全制度,为规范案件管理工作提供有力制度保障。2021年以来,实现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抓线索处置管理,规范案件线索查办程序。全面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受理即填报”新要求,做到底数清、数字明,全面掌握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问题线索情况,及时分析存量、增量问题,为督办问题线索处置、分析反腐败形势打下基础。认真开展问题线索研提处置意见集中清理工作,对积压问题线索进行集中清理,分类建立统一台账、集中排查和研究,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定期对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加强动态监管,充分发挥问题线索在查办案件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无缝对接、系统集成、高效协同,确保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抓沟通协调渠道,推动案件查办新突破。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有效完善信息沟通、案件和线索的通报移送、协作办案等工作机制,加强对全县监察对象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被立案、被行政处罚、判决等情况。每月对全县受到治安处罚、违法违规建设等各类行政处罚和违法违纪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清理。2021年以来共排查线索21条,立案2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作用,推动形成协调高效、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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