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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区多措并举深入学习贯彻《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机构工作规程(试行)》

作者:张晖
来源:象山区纪委监委
摘要:近期,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机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规程》的印发是做好基层监察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象山区纪委监委坚持“学习、宣传、执行”齐发力,推动派出乡(街道)监察机构履行监察职责规范化、制度化。

  近期,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监委派出乡镇(街道)监察机构工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规程》的印发是做好基层监察监督工作的重要依据。象山区纪委监委坚持“学习、宣传、执行”齐发力,推动派出乡(街道)监察机构履行监察职责规范化、制度化。

  及时学习有速度。《规程》印发后,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和例会,先后2次学习《规程》原文;依托“纪法大讲堂”,组织辖区各派出乡(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参加,班子成员以及派出乡(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代表上台讲心得讲体会3次;同时组织区纪委监委机关联合巡察机构党支部所有党员在“学习强国”理论互学群中开展专题交流研讨8次,进一步掀起学习讨论热潮。

  “《规程》对派出乡(街道)监察机构的管理权限做了明确要求,帮助我们清楚明白监察对象具体有哪些,依照管理权限我们的职责有哪些,这为我们工作指明了方向。”该区派出二塘乡监察办公室主任说道。

  大力宣传有广度。持续开展“全员培训”活动,充分运用“室组地”机制,由班子成员带头,组织各派出监察办公室主任深入辖区村(社区)等地开展集体宣讲4次,确保将贯彻落实《规程》精神传达到监察干部一线;同时借助“清风爱廉”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宣传,把《规程》精神更加全面、生动、快捷地传播到广大监察对象中去。

  “按照《规程》明确要求,我们开展了下基层宣讲活动,强化对村(居)监督工作的指导,积极发挥村级监督力量作用。”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贯彻执行有力度。按照《规程》要求,强化派出乡(街道)监察机构工作部署,组织辖区派出乡(街道)监察办公室主任召开“如何更好运用《规程》”专题研讨会1次,大家对照《规程》各抒己见,比学赶超,进一步强化工作部署。同时组建督查组,将贯彻执行《规程》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调研督导内容,有效督促各派出乡(街道)监察机构按照《规程》更加全面把握工作职责、履职程序、权限要求等内容,强化统一规范。

  “我们将派出乡(街道)监察机构工作作为推进清廉象山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抓紧抓实抓细,推动监察职能不断向基层延伸,以‘小支点’撬动‘大监督’。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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