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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阳光采购助推清廉医院建设走深走实

作者:秦惠鲸竹
来源:灵川县纪委监委
摘要:今年以来,灵川县纪委监委以清廉建设为契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推进清廉建设。

  “以后每周三是我们的医用代表接待日,有什么需要了解和咨询的医院统一安排在接待日进行解答。”近日,灵川县人民医院采购科的工作人员向来医院的医药代表们说道。

  清廉医院建设是清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以来,灵川县纪委监委以清廉建设为契机,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大力推进清廉建设,将灵川县人民医院列入清廉医院示范点,督促其立足系统实际,研究制定《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年度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等,明确工作目标和治理重点,紧紧围绕清廉医院建设目标,积极探索新思路、新举措,通过制度固廉、监管助廉、教育促廉、典范润廉、宣传扩廉,做到点、线、面巧融合,铺就医院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行风清明的清廉底色。

  医药购销领域是医院重要的廉政风险点,为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在县纪委监委监督推动下,该院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场所和有专人接待、有接待记录、有接待流程”的工作要求,设立医用产品代表阳光接待室,落实医药代表来访接待制度,规定每周三下午为医用产品代表接待日,采取定时定点定人的方式,减少医药代表与医院方的过多接触,避免不必要的“相处”。在接到采购需求后,还要求院党委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最初提名采购单位的人员作好备案记录,使整个采购环节清晰透明公开,最大限度降低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风险,全面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今年以来,该院规范接待设备耗材等医用产品代表24人次。

  “自开展清廉医院建设以来,我们通过打造阳光科室、推行阳光采购等一系列措施,持续提升医院的行风院风,杜绝医生收红包等不良现象,患者的满意度不断提高,医药代表也能理解我们阳光采购的意义,整个医院的医疗卫生环境真正变得更清廉透明了。”灵川县人民医院院长蒋旺林说道。

  灵川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督促县卫健局因地制宜将“阳光采购”制度在全县各个医院内推广建立,出台相关《阳光采购制度》、《医药代表接待和登记备案制度》等,规范医药购销和医用代表廉洁行为,降低商业贿赂风险,在医药代表和医务人员之间立起 “安全隔离带”,促进廉洁行医,从源头上杜绝“红包”、“回扣”等行为发生。

  “纠治医疗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遏制医疗服务乱象是推动清廉医院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推进清廉文化进医院、进科室、进家庭。同时对医疗系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常态化廉洁教育,加强医护人员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持续推动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和医德医风向上向好,助推清廉医院建设走深走实。”灵川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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