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桂林市秀峰区委批准,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对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四级高级法官黄日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黄日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法官,长期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多次干预插手司法活动;以案谋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办理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黄日新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不如实报告,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桂林市秀峰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桂林市秀峰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黄日新开除党籍处分;由桂林市秀峰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