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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深化专项整治 护航乡村振兴

作者:蒋娟
来源:兴安县纪委监委
摘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兴安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乡村振兴这个“国之大者”,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

  日前,兴安县严关镇清水村党总支书记孙某等5人身为村干部兼合作社班子成员,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使用村集体经济收益发放补贴,最终均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兴安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乡村振兴这个“国之大者”,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乡村振兴决策部署真正落地落实。

  项目建设是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主引擎、硬抓手。该县纪委监委深化运用政治监督、派驻监督、蹲点调研等举措对乡村振兴项目实施全过程开展链条式监督,严格督促县乡村振兴职能部门担起监管责任,推动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四公开”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有效保障项目资金在阳光下运行。同时,紧紧围绕项目招投标、推进情况、监理验收、资金拨付等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环节,以查阅台账、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去年以来,共检查264个乡村振兴项目,涉及资金5700余万元,发现并督促完成整改问题31个。

  “大家要深刻反思,以案为鉴,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履职,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日前,兴安县乡村振兴局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村振兴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建设组组长侯某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对其负责的灌溉沟渠项目审核把关不严,致使部分项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调查核实后,县纪委监委给予侯某政务警告处分,对其他2名相关责任领导开展了批评教育。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结合查办的案件督促县乡村振兴局深化以案促改,做深做实警示教育,并不断完善责任落实、权力运行、资金项目监管等长效机制,以系统治理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还综合运用“室组地”“乡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等联动监督方式,紧盯关键人关键事和关键环节,强化线索查办,着力发现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偏差,严查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违纪违法问题,以实际行动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2023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12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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