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我未正确履职,导致项目未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情况下仍验收通过,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近日,在灵川县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警示教育大会上,工作人员申某懊悔地说道。
今年5月,该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在海洋乡思安头村委思江村开展督查时,有群众投诉村里新修建的水渠无法通水灌溉。督查人员立即组织村委干部一同前往水渠进行查看,通过现场勘查了解到该村新修建的1号和2号水渠部分管道未铺设涵管贯通,导致无法通水。
无法正常通水的渠道为何会验收通过?带着这一疑问,督查组人员来到村委,进一步了解到,该水渠是灵川县2019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之一,于2019年开始建设,因为施工路段存在土地纠纷以及村民不愿意占用耕地等原因,导致项目施工一度停滞。
随后,督查组人员来到县农业农村局调阅该项目资料并深入调查,并找来时任项目验收组负责人申某等4人进行谈话。
“海洋乡思江1号渠和6号渠项目,是如何进行验收的?那验收时项目建设情况是否达到验收标准?为什么没有建设完成的项目,还通过了验收,并拨付补助资金?”
面对督查组的问题,灵川县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申某等人无言以对。
经查,灵川县农业农村局验收组成员申某等4人,在实地踏勘验收时,未按实施内容逐项核查,且在明知项目施工内容尚未建设完成、未达到验收标准的情况下全员签名通过验收,致使县农业农村局以此为依据认定项目通过竣工验收。2023年6月,申某等4人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决定。
目前,该工程项目已按实际图纸要求整改完成,并重新通过验收。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立即制发《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的监察建议》,责成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同时,针对在项目验收中“走过场”“做虚功”“假把式”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以严肃问责推动干部转变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