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太了解冬春救助资金申领的政策,以为是我的补助就拿着了,后面支书来给我解释了,我也明白了那笔补助我不符合条件,不是我家该拿的钱就必须退回去。”日前,莫某英在面对灵川县三街镇纪委回访人员时如是说。
此前,灵川县三街镇纪委收到群众来信,反映该镇狮象村委下支村莫某英一家均外出务工,家里田地也承包给了私人老板,在今年的洪涝灾害中未存在损失,不符合冬春救助资金申领条件,但村委仍旧为其发放相关救助资金的问题。
为何要向不符合条件的村民发放救助资金呢?事情的真相究竟如何?带着疑问,三街镇纪委当即成立核查组对狮象村委2023-2024年度受灾人员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核查组先后来到镇党政办、应急办和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调取灵川县应急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2024年度受灾人员冬春救助资金发放工作的有关通知、狮象村委发放受灾人员冬春救助资金花名册以及狮象村委下支村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基地田地租赁情况表,将打款信息与村民田地租赁情况进行核对,发现包括莫某英在内的17户村民存在将田地出租后仍享受冬春救助资金的情况。
这17户村民是否存在其他受灾情况?随后,核查组来到下支村,重点对这17户村民进行实地调查。通过实地核查发现,其中莫某英、文某锋、文某金3户将田地租赁给私人老板做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且未有其他受灾情况,不符合冬春救助资金申领条件。
问题线索流向明了,核查组随即找到狮象村委负责冬春救助申报工作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某某了解当时的具体情况。
“下支村莫某英、文某锋、文某金3户均不符合冬春救助资金申领条件,为何仍旧纳入了申报名单?”
“是他们自己申报的,我们在核查工作时只是抽查了一部分,可能没有抽查到这3户……”赵某某辩解道。
“社会救助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容不得半点马虎,认真审核把关才能保障困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落实。”
“当时填报受灾户冬春救助名单时间紧,村委在没有入户核实的情况下就上报了名单,是我们工作做得不够到位。”面对核查组的批评教育,赵某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最终,赵某某因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对冬春救助资金申报工作审核不严,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目前,莫某英、文某锋、文某金等3户8人违规发放的1040元冬春救助资金已全部清退。
针对该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三街镇纪委向三街镇人民政府制发监察建议书,要求举一反三,对全镇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完善各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审核审批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管,确保各类社会救助资金安全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