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某电动自行车店家存在非法改装现象,希望有关部门加强监管。”近日,李某某向雁山区纪委监委反映柘木镇某电动车销售部存放有高亮射灯,疑似从事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活动,希望相关部门加强监管。
针对以上反映情况,雁山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务必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其对反映情况核查清楚,并对核查结果及时反馈。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落细15件民生实事具体要求,区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围绕电动自行车3C强制认证、违规拼装改装、废旧电池以次充好、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溯源追责等重点环节,统筹安排部署,压实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等职能部门监管主体责任,扎实做好电动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区纪委监委指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自查清单,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排查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质量认证全链条、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对已排查问题进行“回头看”,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围绕整改成果指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同时,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成立督导检查组,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共走访85户电动自行车经营户,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2批次。针对监督发现的少数经营户进货查验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通过谈话提醒、发放工作提示函等方式,督促职能部门立即行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予以整改纠治,并对5户规模较大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电动自行车安全问题是与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民生问题。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全力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整治行动提质增效,拧紧电动自行车‘安全链’,为市民出行保驾护航。”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下一步,雁山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压紧压实相关责任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的日常监管和执法查处,督促有关电动自行车经营实体落实安全责任,对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擅自拆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