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的关怀,感谢咱们财政局、医保局的工作人员耐心答复,救助金很快就打到账户上了,真是解了我们家的燃眉之急啊!”永福县广福乡马陂村村民老王高兴地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说道。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接到群众来访,村民老王反映老伴因患重大疾病产生高额的自费医疗费用,家庭经济负担增大,遂申请了医保外大病救助基金,目前该项救助金迟迟没有到账,特地前来咨询发放进度。
了解群众反映情况后,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主动作为,召开组内会议进行分析研判,通过调取县财政局资金拨付流程记录、与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谈话、随机电话回访部分申请人等方式,迅速摸清该项救助基金发放情况。
经了解,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发放需经医保部门审核、财政部门拨付等多个环节,相关职能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够及时、纸质材料流转较慢、个别环节审批时限不清等问题相互叠加,导致整个发放流程周期较长,群众等待时间久。
找到病灶,方能对症下药。永福县纪委监委注重运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这个靶向治疗、标本兼治的重要“利器”,向县财政局党组发出《关于优化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拨付流程的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建立由县财政局牵头,医保等相关职能部门高效协同的制度机制,切实通过优化流程、明晰时限、打通数据壁垒,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同时,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驻”的优势,安排专人全程跟踪办理进度,助推医保部门对相关账户到款金额、群众身份信息及银行卡号的正确性进行再次复核,确认无误后当天下午就将这笔“看病钱”“救命钱”打入老王银行账户。
此外,为防止建议书“一发了之”“纸面整改”,永福县纪委监委在跟踪问效上持续发力,按照“谁制发、谁负责、谁督办”原则,采取“清单管理、动态跟踪、对账销号”监督模式,对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真抓实改。
在监督推动下,县财政、医保等职能部门间协同效率显著提升,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7个工作日完成审核拨付”制度,财政部门平均拨付时间由原来的没有规定时限缩短至现在的7个工作日,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