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黄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来看,黄某某长期存在知纪违纪、知法犯法行为,其单位班子对其违纪违法行为没有及时发现、纠正,充分说明我区政法队伍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还存在落实不严的问题……”
近日,在召开桂林市秀峰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该区黄某某严重违纪违法案时,该区区委常委、区委副书记进行检视反思时指出在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需要压实责任。
为加强区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面领导,秀峰区纪委监委协助区委制定了《中共桂林市秀峰区委常委会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推动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牢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
审议会上,该区纪委监委通报相关案情,指出廉政风险点、剖析案发根源,提出意见建议,相关区委常委针对案情进行自我检视反思,分析存在问题原因,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及努力方向,其他区委常委逐一对照查摆、反思反省,并提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从查办案件的情况看,单位领导班子在管党治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日常监督方面还有不足。各党(工)委、党组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知责明责的基础上做到守责负责尽责。时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在行动上,层层传导压力,做到真抓、真管、真严,摒弃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对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该区区委书记最后全面点评案件产生的原因、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以案促改要求。
针对区委常委会提出的整改要求,该区纪委监委及时对落实情况跟进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通过指导案发单位开展警示教育、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和清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防范和严惩司法腐败,深化以案促改。
“通过审议重要案件,常委们把自己摆进去,对区纪委监委查办的重要案件进行责任认领,是履行‘一岗双责’最直接最有力的抓手,有助于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让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的各方责任真正压紧压实,促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自觉不断增强。”该区区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桂林市秀峰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