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纪委监委聚焦公职人员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精准治理兼职乱象及其隐形变异新动向,抓早抓小,规范处置。
该县纪委监委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综合运用大数据手段,通过系统梳理、信息比对、分析研判,对每个党员干部的个人信息逐条核查,重点查看是否有党员干部把资格证书放到企业领取挂靠费,拿“两份工资”;并且对离职、退休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精准摸排核查,严查退(离)休领导干部利用违规任职兼职取酬、权力“变现”等问题。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有效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要求派驻机构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管理,对监管单位党员干部是否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与民间借贷等营利性活动开展大排查,并采取查阅财务账目、谈心谈话、座谈等方式,全面收集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线索。自开展大排查以来,共发现问题线索3条,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
此外,为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与加强警示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堵塞制度漏洞结合起来,实现标本兼治。选取近年来查处的违规兼职取酬典型案例作为警示教育“活教材”,组织开展纪法宣讲、警示教育课堂、旁听会审等系列活动,做到教育在前、提醒在前。针对查办县水利局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背后的管理问题、责任问题、制度问题,督促县水利局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查找制度漏洞,出台《兴安县水利局干部管理规定》《兴安县水利局水利资金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切实以制度建设杜绝违规兼职取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