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玉林市纪委监委对博白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欧世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欧世东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领取补贴;在土地项目中,甘于被围猎,滥用职权,放弃职守,造成国家利益受到重大损失;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方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数额巨大的好处费。
欧世东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严重职务犯罪。欧世东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玉林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玉林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欧世东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欧世东简历:
欧世东,男,汉族,1973年1月生,玉林市玉州区人,在职大学学历,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0. 08 — 2010.11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石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提名);
2010.11 — 2013. 04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石和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3. 04 — 2013. 05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石和镇党委书记、镇长;
2013.05 — 2015. 06 玉林市福绵管理区石和镇党委书记;
2015.06 — 2016. 05 玉林市福绵区新桥镇党委书记;
2016. 05 — 2016.06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提名);
2016. 06 — 2019. 02 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2019.02 — 2019. 03 玉林市博白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提名);
2019. 03 — 2021. 05 玉林市博白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玉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