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北海市党委批准,北海市纪委监委对广西北海市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振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陈振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罔顾党纪国法,私藏、阅读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使用企业提供的车辆;隐瞒不报个人房产;贪图私利,在协调高速公路规划、项目配套资金审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拨付工程款、承揽工程项目、承包林地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振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由市纪委给予陈振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犯罪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陈振华简历
陈振华,男,汉族,1968年4月生,广西合浦人,大学学历,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3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08——1994.09 广西合浦县廉州镇人民政府干部;
1994.09——1996.10 广西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秘书;
1996.10——1999.05 广西合浦县石康镇党委副书记;
1999.05——2001.05 广西合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2001.05——2003.04 广西合浦县常乐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2003.04——2005.03 广西合浦县闸口镇党委书记;
2005.03——2006.07 广西合浦县山口镇党委书记;
2006.07——2008.07 广西合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8.07——2011.05 广西合浦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2011.05——2021.06 广西北海市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北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