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平乐县委批准,平乐县纪委监委对平乐县原卫生局党组书记陶美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陶美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法婚外生育;利用职务便利在为他人安排工作和承揽工程项目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陶美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平乐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平乐县委批准,决定给予陶美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