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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强化监督 推动禁渔令落地见效

作者:邹绍梅 邓海丽 吴菁慧
来源:荔浦市纪委监委
摘要: 禁渔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抓手,是推动“两个保护”(即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工作的有力举措。荔浦市纪委监委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高度出发

      5月16日晚,荔浦市纪委监委督查组来到龙怀乡大塘角、东坪河,就禁渔规定、责任单位及人员履职等情况开展暗访督查。督查发现,随着禁渔宣传和执法力度的加大,电鱼、炸鱼情况较往年出现好转。

 

  禁渔工作是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抓手,是推动“两个保护”(即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工作的有力举措。荔浦市纪委监委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高度出发,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把禁渔工作纳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组地”联动,推动全市相关部门和沿河各镇党委政府夯实主体责任,为护航禁渔工作提供纪法监督保障。

 

  落实好“禁渔令”,压实主体责任是关键。“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面提升确保水域生态平衡和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认识。”驻荔浦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潘良高在荔浦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上,提醒该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明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督促指导驻在单位成立禁渔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22年荔浦市禁渔实施方案》、强化监督检查和宣传力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等方式,积极构建起一张上下联动、各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督网。

 

  禁渔期内,非法捕捞野生河鱼被查获的例子屡见不鲜。5月20日凌晨,荔浦市东昌镇纪委接到村务监督委员举报,有人深夜出没在东昌镇环河村的环河大桥下放了大量地笼捕鱼。东昌镇纪委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东昌镇党委政府随即联系了荔浦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荔浦市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最终,在荔浦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荔浦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东昌镇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大队东昌中队的配合下,该镇成功将3位犯罪嫌疑抓获,当场缴获涉案渔获50余斤,捕鱼工具竹排3条、地笼40余条。

 

  针对荔浦市辖区内使用电鱼等禁用方法捕捞在部分水域有所苗头这一情况,荔浦市纪委监委及时督促该市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按照《2022年荔浦市禁渔实施方案》要求,严厉打击全市范围内水域特别是荔浦河水域违法捕捞,全面整治电鱼、炸鱼、毒鱼、地笼网鱼等违法行为,确保荔浦水域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截至目前,全市共查获非法捕捞案件9宗,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宗,行政处罚1宗。


  此外,该市纪委监委还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违法捕捞的“重灾区”,灵活采取日常监督、突击检查和专项监督等方式开展深入监督检查10次。同时,还督促各乡镇纪委及时提醒辖区分管农业水利领导压实巡河责任、打击非法捕鱼行为,叮嘱沿河各村书记认真落实河长责任,积极向村民宣传禁渔政策。


  “我们将继续以‘组地’协调联动的方式跟进监督,压实相关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大对违法捕捞区域的打击力度,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落实,全力护航漓江流域生态环境。”荔浦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编辑:邹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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