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清廉建设工作开展以来,荔浦市人民检察院结合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坚持“打造品牌、全员参与”的工作思路,积极建设政治忠诚、思想过硬、组织坚强、风清气正、担当作为的模范机关、清廉机关。
今年7月,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工商联等14家单位成立荔浦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这是桂林市成立的首家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也是市人民检察院争当经济发展护航者,打好营商环境“组合拳”的一个缩影。为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办理对企业生存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市人民检察院在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还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稳慎推进企业合规工作,督促涉案企业合规整改到位,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为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保护漓江,保护桂林山水”的重要指示精神,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共利益的代表”职责,在自然资源保护、环境污染、饮用水源安全等方面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争当绿水青山保卫者,做好荔浦山水“二郎神”。2022年1月至今,检察院共发现涉生态环境保护线索15件,立案15件,为守护好桂林山水、荔浦山水贡献检察力量。
此外,检察院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理念,主动将检察履职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推出便民利民措施10条,组织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3次,帮扶建档立卡脱贫户46户,消费扶贫3万余元,资金扶持7.8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17.5万元,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安业、安居、安康、安心的良好环境。
同时,检察院坚持文化浸润,通过清廉长廊、一楼大厅LED屏、单位宣传栏、宣传横幅、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开展专项清廉建设宣传工作,积极营造清廉宣传氛围,让干警置身于浓厚的清廉文化氛围中,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入心入脑,彰显“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坚定全体干警的理想信念,为打造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提供坚强可靠支撑。
编辑:邹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