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按照市纪委相关工作要求,督促驻在单位不断完善对主要领导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
聚焦“关键少数”,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一是强化对“一把手”履职用权的监督检查。根据新职责和新要求,督促驻在单位梳理编制 “一把手”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进一步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结合机构改革后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职责的变化,逐项排查风险点,编制形成“廉政风险和防控措施一览表”,从源头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二是督促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督导驻在单位规范约谈“一把手”机制,制定出台驻在单位党组谈话制度,进一步规范“三谈”(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警示提醒,抓早抓小。完善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每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工作实施方案和责任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开展党支部(总支)书记述职评议,推动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三是共同开展领导干部廉政家访。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每年对机关各科室、分局、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家访,通过了解干部家境解难事,掌握干部思想解心结,体察家风家教识人品,排查廉政风险早提醒。今年以来,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话5人次,配合市局党组书记对党组其他成员和各级“一把手”集体约谈3次、“一对一”廉政谈话(委托谈话)27人次、廉政家访10人次。
突出重点对象,切实加强同级领导班子监督。一是监督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履行“一岗双责”。督导驻在单位每年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定期汇报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加强对违纪违法案件决策的民主性,出台党组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由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通报案情,分管(联系)党组成员检视反思,其他党组成员对照查摆,党组书记全面点评;二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督导驻在单位严格按照规定高质量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坦诚指出问题,相互提醒,相互督促,较真碰硬,真正解决问题、经受洗礼;三是坚持集体领导。督导驻在单位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决策实施、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
一体推进“三不腐”,推动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加大对信访举报情况的调查,及时掌握群众对驻在单位领导干部的反映,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情况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对一般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抓早抓小抓预防。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尽快立案,尽快查处。今年以来,共对驻在单位各级党组织4名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