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桂林市叠彩区烟雨朦胧,青翠相间的叠彩山和蜿蜒而过的漓江生动展示了“江作青罗带,山如碧玉簪”的山水画卷,江面时而白鹭飞翔、时而鱼跃水阔,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打卡留念。
去年以来,叠彩区纪委监委在做深做实“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工作中,针对部分责任人为非监督对象等问题,与检察机关成立联合督查组,通过“纪”“检”联动,聚焦河道清理、水体富营养化治理、禁渔工作落实等环节,强化对生态环保问题的追责问责和督促整改,确保生态环保措施落实落细,涵养了辖区的青山绿水和生态物种的多样性。
2022年12月,叠彩区纪委监委接到举报漓江支流灵剑溪蒙正村段河道清理水葫芦不及时,导致部分水道淤堵,水质富营养化。叠彩区纪委监委立即与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联动配合,对灵剑溪部分河段进行了实地督查和取样检测,发现大河乡蒙正村主任苏某没有及时督促河道保洁员进行河道清理,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不到位,且经该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确认水体存在富营养化问题,最终该区纪委监委对苏某立案调查,并要求蒙正村立即抓好生态环保问题整改。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强化整改全过程监督,建立生态环保问题清单,实施挂单清账,并通过定期开展整改“回头看”的方式,督促责任单位立行立改,确保问题及时清零销账。2023年2月底,相关责任单位按时完成1.3公里河道清理工作,又经过三个月的生态净化和修护,5月份漓江支流灵剑溪河段水质有了明显改善,鱼类资源也明显增多了,吸引了大量白鹭鸟在灵剑溪和漓江叠彩段沿岸栖息。
禁渔制度是保护漓江水生生物资源的一项重要措施,防止鱼类资源被非法捕捞,才能更好地养护水域生态环境资源,确保水生生物多样性。
叠彩区纪委监委将漓江禁渔工作作为年度重点监督内容之一,2023年3月,针对辖区2022年禁渔期间连续发生3起非法捕捞案,通过约谈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压实主体责任,推动对兰某某、白某某等两名责任人实施非法捕捞案的公益诉讼,最终二人被判赔偿11715元生态补偿金,用于购买鱼苗投放漓江,对漓江生态进行修复,对非法捕捞行为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此外,叠彩区纪委监委针对漓江禁渔期间职能部门开展宣传、巡逻、清查不够经常,以及对违反漓江禁渔规定进行地笼捕鱼等违法行打击不够有力等问题,约谈了该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督促其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巡逻,并针对暴露的问题完善工作机制。截至2023年4月,职能部门共制作禁渔宣传栏2块,悬挂禁渔宣传横幅20条,发放禁渔宣传单300余张,建立完善巡逻制度2项、联合执法制度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