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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荔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公开材料

来源:财务室
摘要:中共荔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公开材料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四、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十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五、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职责

  主管全市党的纪律检查、全市行政监察和巡察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机构设置

  中共荔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属财政全额拨款行政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下设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第一至第三纪检监察室、预防宣教室、案件管理监督室、案件审理室、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市委巡察办、巡察组工作经费由纪委负责管理。

  • 编制现状及人员构成

  编制情况:荔浦市纪委机关、监委机关行政编制39名(含市委巡察办行政编制4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设15个派驻纪检监察组,核定行政编制60名。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16名。人员构成:荔浦纪委在职人员112人(其中行政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9人,离休人员1人。

  •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和桂林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把清廉建设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围绕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入化、实效化“四化”工作要求持续深化政治监督。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保持反对腐败政治定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全面提升正风肃纪反腐效能。

五、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荔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单位由中共荔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构成,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采购预算表

九、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预算支出部门经济科目)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政府预算支出经济科目)

十四、“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十五、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中共荔浦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收入总预算1758.53万元,同比增加142.54万元,增长8.8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8.53万元,同比增加142.54万元,增长8.82%,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

   (二)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总预算1758.53万元,同比增加142.54万元,增长8.82%,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4.35万元,同比增加111.39万元,增长9.18%,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07万元,同比增加11.74万元,增长6.23%,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19.78万元,同比增加11.01万元,增长10.12%,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4.33万元,同比增加8.4万元,增长7.93%,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39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26%,同比增加105.7万元,增长8.21%,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3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73%,同比增加86.88万元,增长8.26%,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2.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67%,同比增加15.74万元,增长7.27%,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同比增加3.09万元,增长16.05%,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补助标准变动。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364.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4%,同比增加36.86万元,增长11.24%,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业务量增加。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4.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8.11%,同比增加26.28万元,增长10.16%,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业务量增加。

资本性支出预算79.8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89%,同比增加10.58万元,增长15.28%,变动原因是增加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758.53万元,同比增加142.54万元,增长8.82%,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58.53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预算的100%,同比增加142.54万元,增长8.82%。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758.53万元,同比增加142.54万元,增长8.82%,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39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26%,同比增加105.7万元,增长8.21%;项目支出预算364.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4%,同比增加36.86万元,增长11.24%。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758.53万元,同比增加142.54万元,增长8.82%,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24.35万元,同比增加111.39万元,增长9.18%,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0.07万元,同比增加11.74万元,增长6.23%,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19.78万元,同比增加11.01万元,增长10.12%,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114.33万元,同比增加8.4万元,增长7.93%,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2.按支出结构分类科目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393.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26%,同比增加105.7万元,增长8.21%,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3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1.73%,同比增加86.88万元,增长8.26%,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32.3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67%,同比增加15.74万元,增长7.27%,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2.3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同比增加3.09万元,增长16.05%,变动原因是退休人员补助标准变动。

2)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364.7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74%,同比增加36.86万元,增长11.24%,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业务量增加。其中: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84.89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8.11%,同比增加26.28万元,增长10.16%,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业务量增加。

资本性支出预算79.83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1.89%,同比增加10.58万元,增长15.28%,变动原因是增加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经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93.82万元,同比增加105.7万元,增长8.21%,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其中:

人员经费1161.44万元,同比增加89.97万元,增长8.4%,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2.38万元,同比增加15.74万元,增长7.27%,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说明。

2022年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85万元,同比减少1.26万元,下降5.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全口径支出11.01万元,同比增加1.2万元,增长12.23,变动原因是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业务量增加。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口径支出12.84万元,同比减少2.46万元,下降16.08%,变动原因是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费费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预算12.84万元,同比减少2.46万元,下降16.08%,变动原因是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费费支出。

2022年全口径会议费支出预算4.9万元,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业务量增加、人员增加。主要用于组织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开支。

2022年全口径培训费支出预算66.65万元,同比增加25.23万元,增长60.91%,变动原因是2021年培训费26万元未及时支付。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3.85万元,同比减少1.26万元,下降5.0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支出11.01万元,同比增加1.2万元,增长12.23,变动原因是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业务量增加。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84万元,同比减少2.46万元,下降16.08%,变动原因是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费费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与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预算12.84万元,同比减少2.46万元,下降16.08%,变动原因是是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费费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支出预算4.9万元,同比增加0.28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业务量增加、人员增加。主要用于组织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开支。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培训费支出预算66.65万元,同比增加25.23万元,增长60.91%,变动原因是2021年培训费26万元未及时支付。主要用于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开支。

四、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232.38万元,主要为行政参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同比增加15.74万元,增长7.27%,变动原因是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人员增加、业务量增加。具体包括办公费16.32万元、印刷费3.45万元、水费3.2万元、电费6.41万元、邮电费20.12万元、差旅费34.5万元、会议费4.93万元、培训费4.44万元、公务接待费8.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36万元、维修(护)费3.45万元、工会经费14.14万元、福利费2.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7.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8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77.02万元,同比增加44.31万元,增长135.46%,变动原因是2021年政府采购未及时支付。其中: 

1.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02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00%,同比增加44.31万元,增长135.46%。

2.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77.02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00%,同比增加44.31万元,增长135.16%。

3.按政府采购方式:集中采购预算67.07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87.08%,同比增加(减少)54.37万元,增长166.22%;分散采购预算9.96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预算12.93%,同比增加9.96万元。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总计819.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76.11万元、固定资产117.37万元、无形资产25.66万元。固定资产中,车辆3.65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13.72万元。

本部门实有在编车辆4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无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基层民生支出说明。

本单位无基层民生支出项目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共有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3.67万元,具体如下:

1.办案项目经费163.67万元

  (1)项目概况: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管党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查办案件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费用。

2)实施进度计划:项目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按时间进度实施。

3)项目绩效目标:年度目标:1.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深入改进作风,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2.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保持查办案件稳中求进的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1、产出目标:(1)数量指标——相关会议次数30次,宣传、培训次数20次,处置问题线索≥300件,立案案件≥110件;(2)质量指标——问题线索处置率≥100%,立案案件办结率≥95%,会议到会率≥99%,培训到训率≥99%;(3)时效指标——案件办理时限≤3个月,会议按期完成率≥100%,培训按期完成率≥100%;(4)成本指标——宣传、培训成本≤1万元,会议成本≤2万,办案成本≤160.67万元。2、效果指标:社会效益——持续保持高压震慑,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可持续影响指标——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营造廉洁勤政氛围;3.满意度指标:检查办案人员行为规范投诉≤1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编辑:邹绍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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