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想着工作已经结束了,大家难得一聚,就叫了酒,这次的谈话给我敲响了警钟……”日前,荔浦市交通局邓某在接受驻荔浦市工信局纪检监察组批评谈话时,后悔不已。
前不久,驻荔浦市工信局监察组在市交通局会议室进行财务检查时,发现了一张写着一行“米酒,正一,30元”的接待用餐消费底单,检查组顿时警觉起来。
“马上复印餐费报销单、接待函,找到经手人核实情况。”纪检监察组负责人意识到事情不简单,这可能涉及两个单位、多名干部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
在掌握了基本的情况后,纪检监察组第一时间找到了接待负责人邓某。在工作人员的教育下,邓某交代:2021年11月22日上午,有兄弟单位一行8人到治超办联合开展治超行动。工作结束后安排了接待用餐,上了6斤米酒。
根据核查结果,考虑到案情并不复杂,驻市工信局纪检组对该局分管财务副局长和局办公室主任进行提醒约谈处理。要求将超标准开支的30元经费予以退回。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如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报销单填写不规范,公务接待“三单一函”不全等问题,驻工信局纪检监察组列出问题清单,及时下发了纪检监察建议书,限时整改。
编辑:邹绍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