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定管辖,崇左市纪委监委对桂林市公安局原政治委员,崇左市公安局原副局长、交通警察支队原支队长黄拥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拥军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执法犯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转移赃物,对抗组织审查;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名贵烟酒,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为官不廉,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生活腐化堕落;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涉私货品拍卖业务、工程款拨付、驾驶员考试中心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黄拥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给予黄拥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